8月23日上午10时许,平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巡逻至该县石闫路40公里处时,发现路边一辆电动三轮车起火并冒出一股浓烟,车主在路旁手足无措。巡逻民警迅速上前指挥无关人员远离燃烧车辆,并拦停路过的一辆洒水车,接通洒水车水龙头帮助灭火。在群众的协助下,不到5分钟的时间便将火扑灭,及时消除了隐患。图为民警在有关人员协助下利用洒水车灭火。 崔利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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