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邵帅)8月10日,隆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接到了一通来自当事人张某的感谢电话:“真是太感谢了,干警们为了我们的事几次来到田间地头做工作,总算帮我了却了一桩心事。”
张某在隆化县张三营镇某村有承包地0.83亩,这些土地都与李某的承包地相邻。2019年,隆化县水务局在此处实施了坡改梯工程。完工后,对张某与李某所有的承包地地貌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变,而且以前用来分割土地的界石也因为坡改梯的工程荡然无存,没有了界限的划分,致使二人对于各自的土地均不能准确界定。张某认为李某借坡改梯工程侵占自己的承包地,二人因此产生纠纷。此事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无奈之下,张某在今年4月25日,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隆化县法院,要求其退还属于自己的承包地。
此案件经隆化县法院立案后,分到了民事审判庭第三审判团队法官赵珊珊手里,阅读案卷材料后,她认为该案关系着两位农民的切身利益,法官作为居中裁判,应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赵珊珊多次与张某和李某所在的村委会、镇土地所联系,询问涉诉土地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丈量、是否在村委会留有土地台账。可是,村委会、镇土地所虽然都给出了肯定的答复,但二人都表示,如果按照纸面上的方式来计算,他们的土地面积都少了。
由于张某和李某对于承包地的面积一直无法确定,赵珊珊考虑到本案如果判决处理,必定会启动鉴定程序,并需要通过鉴定手段来测量二人各自承包地的实际面积,从而产生鉴定费用,增加诉讼成本,加重当事人的负担。而本案中张某和李某均为农民,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且双方还是亲属关系。为了减轻诉讼负担、促进家族和睦,赵珊珊当即决定亲自去现场巡回办案,现场勘查。
拿上卷尺、带上卷宗,赵珊珊和同事们跋涉了一个多小时,来到了涉诉土地现场,在田间地头开始了调解工作。可是,在田间的调解工作进展并不是很顺利,经过在现场的实地勘验、测量、计算,得到的数值还是无法让双方都满意,也无法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第一次田间的调解工作就这样无果而终。
没想到一周后,事情出现了转机,赵珊珊分别接到了张某与李某的电话,双方都表示自己可以做出一定的让步。当天,赵珊珊邀请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连同人民陪审员黄晓平再次来到该村。又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同意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也同意申请撤诉结案,长达三年的土地纠纷终于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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