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7日
第05版:法院周刊

同学远隔千里起纠纷 法官巧妙调解释前嫌

保定中院调解一起借款纠纷上诉案

河北法制报讯 (张颖)“来之前心里忐忑,觉得不好解决,没想到有这么好的结果。欢迎你们到湖南做客。”千里北上讨债的孟某对保定中院办案法官说。近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调解了李某某上诉孟某借款纠纷案。

李某某和来自湖南的孟某是曾经的大学同学。凭借着在校期间建立的友谊,毕业10年后的2018年,孟某出于信任为李某某垫付5万元,发展其成为某品牌化妆品的电商。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由于销售不好,造成货物积压,李某某迟迟不能归还孟某的垫付款。为此,双方闹僵,形成诉讼后又上诉。

保定中院办案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多年的同窗情谊实属不易,庭上调解后又组织庭外进行专场调解。办案法官首先平复了双方情绪,均衡双方利益,批评的同时又适当安慰,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随后,办案法官结合当事人职业、经历、心理特点,阐明小纠纷引发妨害脸面、诚信、交往、事业发展的严重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逐步感化双方。最后,办案法官巧找纠纷突破口,提出将积压的化妆品折价用来抵顶部分债务的方法解决纠纷,双方表示认同。

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回收货物进行一一核算、快递邮寄,并完成剩余款项支付工作。至此,这起借款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撤诉结案。经过办案人员一系列认真、细致的工作,李某某和孟某最终打开心结,握手言和,重拾昔日情谊。

该案件自立案到顺利结案,保定中院前后用时11天,让当事人体会到了诉讼服务的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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