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宏丰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河北泰钢钢铁轧制有限公司、孙兰斋、孙庆正、河北丰沃德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新微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唐山宏丰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6月2日作出(2021)冀02执异411号执行裁定书,现将该裁定公告送达给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2021)冀02执异411号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敏、吴江欢: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诉被告李敏、吴江欢、赵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智汇伍德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郭江昆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1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郭振山:
本院受理原告胡光军诉你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洋波、王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常意永、常运明、何菊花: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润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周航宇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2117,特此声明。
高海蓓不慎将公证员执业证丢失,证书号为103011220130766,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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