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付进)8月24日,泊头市公安交警大队缉查布控系统成功查获一辆报废车。
当日9时16分,大队指挥中心接预警通知,一辆车牌为冀J的黄色轻型自卸货车为报废车辆,在辖区有行动轨迹。
收到预警后,执勤中队交警马上查询该车轨迹。此车于9时31分在林都家具路口预警,可交警巡逻查询并未发现该车辆踪迹。由于该车行驶的车道均为直行右转共用车道,对轨迹分析产生一定难度,经过几次路口预警摸排查询后,终于锁定了此车最后一次于9时41分在龙华街一路口,几经周折,交警最终于9时46分依法查扣此车并核查驾驶人。
交警提示:报废车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的,应当主动到交警部门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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