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31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刘江涛:

本院受理原告刘密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2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莹、侯琨:

本院受理原告徐钦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1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莹、侯琨:

本院受理原告李珍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隋军:

本院受理原告高树平诉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国强、张风改、赵县佳鑫布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王国强、张风改、赵县佳鑫布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伶改、王立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王伶改、王立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1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薛小六、任玉敏、石家庄旭威食品有限公司、胡俊巧: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薛小六、任玉敏、石家庄旭威食品有限公司、胡俊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焦京辉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8705,特此声明。

冯彦雷不慎将公证员执业证丢失,证号为103041120130809,特此声明。

薛浩勇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90779,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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