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刘成江 张力
“广宗县检察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群众满意度、安全感测评中取得好成绩,请及时总结,在全市推广,促进全市检察队伍建设上新水平。”8月18日,邢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恩泽对广宗县检察院“强化五项措施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社会满意度”的做法给予肯定。
广宗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8月23日,邢台市检察院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检察院及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学习、借鉴广宗县检察院的经验做法,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 在转变理念中实现群众满意
“检察机关雪中送炭,让我们的生活有了新的希望。”8月10日,苏某将一封感谢信送到广宗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
今年6月,检察官邢晓杰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苏某系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在行驶途中因视野盲区致一女孩死亡。苏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苏某主动提出赔偿请求,但因被害人近亲属情感上一时无法接受,始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邢晓杰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愿意尽最大努力进行赔偿,而被害人家境贫苦,为被害人上学举债多年,事故发生后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如果双方达成和解,更有利于双方家庭和社会关系的恢复。
邢晓杰主动为双方做起了调解工作。三天时间,二十几个电话,同律师、被害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等多方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从调解到给付赔偿款到位,再到羁押必要性审查……按照程序,该院依法对苏某做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圆满结案。
“衡量工作的标准可以有很多条,但最根本的一条,是看人民群众满意与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广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根英不止一次向全院干警强调。
该院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竭力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
办案质量是决定群众满意度的最直接、最关键因素。从提升案件质量出发,该院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全面开展专项评查、网上抽查和科室自查,坚持评查内容全面化、评查标准公开化、评查方法科学化、评查结果透明化,认真查找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司法不规范问题约谈问责制度五项措施。坚持把优化“案-件比”作为办案导向,提高刑事检察工作整体质效,节约司法资源。
● 在办理个案中服务群众
“李检察官办案真贴心!”侯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广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官李娜利用侯某下班时间对其进行讯问,(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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