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琳
“我太后悔了,肠子都悔青了,为了一点儿小钱,不但害了自己、害了家庭,也害了他人,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再也不心存侥幸了……”被告人蔡某某掩面而泣,悔不当初。
这是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检察院办结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被告人蔡某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行为是为其他犯罪提供帮助的情况下,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和U盾出卖给他人,自愿成为网络犯罪的“工具”。
经查,蔡某某卖出的两张银行卡被用于网络赌博平台结算支付,银行卡流水金额更是上亿元,而其仅从中非法获利2100元,为了蝇头小利换来了锒铛入狱。
最终,蔡某某面临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的刑罚。
自多部门联合开展“断卡”行动以来,邯郸市峰峰矿区检察院积极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斩断银行卡、电话卡的买卖链条,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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