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涛)8月27日17时许,高速交警青龙大队民警在承秦高速公路青龙站口执勤时,查获一名刚满18周岁、无证驾驶的驾驶人。
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C3D9**”的白色越野车检查时,要求驾驶人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人无法提供,民警立即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在警务室内,驾驶人称驾驶的车辆是在租赁公司租的,自己驾驶证刚刚考下来,但还没来得及去驾校取驾驶本。民警觉得事实可能并非如此,立即要求驾驶人告知身份证信息,并对其驾驶车辆资格信息进行查询。经核查,驾驶人刚刚年满18周岁,且系统未显示驾驶人具有驾驶车辆资格信息。在铁的证据面前,驾驶人最终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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