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温暖的救助

□ 付蕊

“谢谢涞水县检察院对我的救助,我一定努力完成学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8月31日,蔡某甲在亲人的陪伴下专程到涞水县检察院,向检察官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今年4月,涞水县检察院在办理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未检干警从该案承办人处了解到,未成年人蔡某甲的母亲程某某因无法忍受丈夫蔡某乙长期的家庭暴力,在进行反抗时用水果刀将蔡某乙扎伤。经鉴定,蔡某乙伤情为重伤二级。蔡某甲家庭贫困,蔡某乙住院治疗期间花费了高额医药费,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已无力承担蔡某甲的生活和学习等费用,蔡某甲的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涞水县检察院立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

“希望你能忘却伤痛,正视眼前的困难,练就坚韧性格,好好完成学业。同时,要正确处理与父母的关系。”8月31日,涞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荣君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蔡某甲手中,并对其提出了希望。

涞水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始终秉承着“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应救当救、应救尽救”原则,8月19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海娟与第三检察部主任勾宪刚等一行到九龙镇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分别送到了另外一起故意伤害案未成年被害人赵某某和张某某家中,为两个家庭送去了司法温暖。

图为张海娟等检察人员为被害人家庭送去司法救助金。   

王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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