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郑娇)驾驶货车感到疲劳后及时休息本没有错,可是不顾他人的安危,将车停在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就涉嫌违法了。8月10日,高速交警衡水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就查获了这样一名司机。
当日上午11时15分许,衡水大队大队长张树胤巡逻至大广高速开封方向1542公里+700米处时,发现第四行车道上停着一辆黑B牌照重型货车,后方未摆放警示标志。当时货车停靠处位于石黄高速转大广高速交会处,车流量大,经过的车辆纷纷紧急刹车避让,情形异常惊险。
张树胤立即停车预警,上前查看情况。经询问得知,当天司机崔某开车送货,行驶至停车地点时,车载系统提示其即将要疲劳驾驶,因怕受罚,便将车子随意停下,准备休息一会儿继续赶路。张树胤立即将车辆人员带至安全地带,对崔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疲劳驾驶危害大,易引发交通事故,轻则人车受损,重则车毁人亡。驾驶人一定要合理安排行车时间,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个小时。一旦有困倦的感觉,千万不能硬撑,应立即选择就近安全地点停车休息,等困倦感消除后再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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