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学斌 赵增强)8月16日,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通过电子送达和云庭审方式,促成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
原告阿民与被告大宽系多年的朋友关系。2018年1月,被告因生意周转不开,向原告借款8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如约归还,而是与原告进行了转签借条,约定仍以本金8万元为准,借期12个月,每月利息2000元,每月付息一次。刚开始3个月,被告还能如期按照约定付息,后来却再次爽约,直到借款再次到期后,被告仍未偿还原告本金及部分利息。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来干脆不再接原告的电话,玩起了人间蒸发。原告无奈之下,于今年4月20日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9.2万元。
信都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原告留存被告的联系方式均已停用,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随即使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数据查询功能,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到被告当前所在的地址以及运营商反馈回来被告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而与远在1700多公里外的被告取得联系,用电子送达的方式让被告领取了法律文书。
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原被告系朋友关系,案情较为简单且被告因故滞留外地无法现场开庭等情况后,决定以云庭审开庭方式审理此案。
8月16日,在法官与原被告三方视频连线中,法官积极释法明理,向被告释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不利后果。最终,被告通过手机微信主动向原告偿还了1.4万元,对剩余的7.8万元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借款人借款期满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断绝与原告联系,甚至不配合接收法院文书、不到庭参加诉讼等情况。在此提醒大家,借款人在被起诉时只有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工作,才能有效促进矛盾化解,避免支付高额利息,一味逃避则只能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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