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宫向飞)8月25日,阳原县人民法院东井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侵权责任纠纷,促使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刘某(女)与郭某(女)系同村村民。今年5月18日下午,郭某吐唾沫时正巧刘某经过,刘某以为郭某对自己有意见,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郭某气愤之余用砖头击打刘某头部,造成刘某轻微伤。6月16日,刘某向阳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6.6万余元。
阳原县法院东井集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调查了解到,郭某开通了直播间,刘某丈夫经常去郭某直播间,为此,刘某怀疑丈夫与郭某有不正当关系,两人积怨已久。法官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时,被告郭某不接电话。于是,法庭工作人员来到被告家,但被告郭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
鉴于双方当事人系邻居,对簿公堂不利于双方关系的修复,东井集法庭庭长闫润芳决定特殊案件特殊处理。于是,闫润芳带领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调和邻里间的矛盾,消除隔阂。同时,闫润芳从法律层面就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讲解,说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自觉地以法律及道德标准衡量自己的行为。
经过法官5次到当事人家中释法明理,巧妙运用调判比较法、换位思考缓和法、案例提示法等多种调解方法,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郭某当场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等费用4.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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