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郄龙腾)8月30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出动25名干警、6辆警车,对栾城镇东柴村一起长达8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2013年1月11日,原告东柴村村委会与被告冯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合同签订后,被告于2013年10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私自将耕地上的树木全部砍伐改建为饭店,并用混凝土硬化了路面,致使耕地被破坏不能继续耕种。2016年9月,栾城区法院判决冯某将其承包的30亩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拆除。由于双方对事实认定存在较大争议,自2016年11月到2019年3月,该案几经反复,始终没有最终执结。为妥善处理此案,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栾城法院执行干警与东柴村村委会积极沟通协调,最终决定强制拆除涉案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
为确保此次强制拆除工作顺利开展,栾城法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行动预案。今年8月30日,栾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智勇现场指挥,25名干警各司其职,交通管控、现场警戒等井然有序。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干警对建筑物内的物品,逐一清点,制作清单,挖掘机、推土机对建筑物安全拆除。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向有关人员讲解法律依据及救济政策。历时两天,所有违法占地建筑被拆除,整个拆除过程规范有序。
图为执行法官在对被执行人亲属做工作。
李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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