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8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新学期 孩子们终于闻不到猪圈味了

□ 讲述: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曹芳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今天是开学的日子,孩子和家长们看到学校周围的变化,都特别高兴,说新学期里,终于不用闻着猪圈味上课、写作业了,让我一定要代表他们向检察干警们表达感谢。”9月1日一早,我接到了辖区第二实验小学殷庄分校老师打来的电话。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8月11日,我院检察长李志明在辖区第二实验小学殷庄分校走访调查时了解到,该校近年来饱受周围一个非法养殖场的困扰。这所学校原来紧邻一片蔬菜大棚,大棚废弃后,村民张某自行在里面搞起了生猪养殖,存栏生猪最多时近百头,但该养殖场一直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养殖许可证,属于违规占地经营。并且张某常年在场边随意堆弃猪粪,不及时清运,导致学校周边环境恶劣、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周边学校师生的正常工作学习和村里的人居环境。

回来后,李志明检察长立即召集我部门开展专题讨论,研究问题解决方案。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我和同事们来到养殖场实地走访查看,并利用无人机对养殖场占地面积测量取证,全面了解养殖场周边实际情况。

直到现在想起来初次看到这个藏在菜棚里的养殖场的情景,我仍然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地面上一片狼藉,大大小小的废弃容器散落一地,锈迹斑驳的长条铁棍横穿在养殖场中间。而且养殖场内的通风很差,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刺鼻的臭味,我和同事们戴着口罩、手套,穿着胶皮鞋,走在暗黄的污水与泥水掺杂的地面上,仅站了一会儿就被蚊子叮了十几个包。就这样一个场地,却藏着近百头猪。

接着,我们来到相关部门、镇政府、村委会调阅查看该养殖场的相关材料和审批手续。经过一番调查,确认该养殖场属违规经营,我们立即向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冀州区分局、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冀州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依规处置违规养殖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但是在治理过程中,我们却遇到了难题。张某由于法律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抵触思想非常严重,且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工作,甚至设法阻挠工作人员。为避免激化矛盾,我们联合环保局工作人员、村委会主任多次来到张某家,做其思想工作,对其释法说理,讲解违法事实及执行的相关法律依据,动员他自行拆除。最终,经过十余次面对面的劝说,终于得到了张某的理解和配合,他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违建养殖场带来的危害,决定配合工作,拆除猪圈。不久后,张某就将养殖的猪全部变卖,现在正着手拆除设备,配合拆迁工作。同时,经过多部门联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也得到了很大改善,终于赶在新学期开学前,还了老师和同学们一个清洁舒适的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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