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8日
第03版:民生

法官送达调解同步进行 当事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河北法制报讯 (赵晓静 赵增强)“我都已经做好打官司的心理准备了,可没想到这个案件却在短短两天内就给调解解决了。感谢法院为当事人考虑的工作做法,你们的办事效率就是高!”8月26日,在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助理韩振花的主持调解下,原告刘某某在被告当场向其履行完给付义务后,说出了这番肺腑之言。

今年4月至6月间,原告多次为被告张某某供应鸡饲料,被告欠原告9840元货款未给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偿还欠款。无奈之下,原告于8月25日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主办人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对原告所诉之事全部认可,但以家中有事为由拒绝到法院进行调解及领取诉讼材料。案件主办人分析该案案情较为明确、标的不大,成功调解的可能性较高,于是定于第二天到被告住所地进行送达,并尝试进行调解。

26日下午,在原告的带领下,韩振花一行来到内丘县被告住所地。看到冒雨前来送达的工作人员后,被告有些意外,连连说又没多少钱,还让你们跑一趟,自己不是不想还钱,只是最近手头确实有点儿紧。韩振花看到被告态度有所缓和,就耐心细致地对其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调解,被告当场以微信转账的形式支付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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