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陈俊杰
廊坊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廊坊市医调委)站在促和谐保稳定的高度,把医疗纠纷从医院内转到医院外,为医患双方搭建和谐对话、平等协商的平台。市医调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以积极稳妥化解医患矛盾为重点,为医患双方解疑释惑,为社会和谐稳定尽责出力。在市医调委受理的纠纷中有26起疑难纠纷,纠纷历时最短的2年,最长的达20年。市医调委受理后,通过大量工作,最终使这26起纠纷全部案结事了。
坚持以公心搞调解,在法律政策的规定内协商赔偿,不当和事佬抹稀泥,不拉偏架念歪经。对患方无理要求、高额索赔不迁就,对院方应承担的过错责任不袒护,居间公正调解,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纠纷受理过程中搞好“四个审查”,即:申请的审查,判明是否属于医调委受理的范围;诉求的审查,判定是否构成医疗损害的要件;赔偿数额的审查,判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证据材料的审查。为切实做到调解纠纷的公正性,在承办具体案件过程中,坚持做到“四制”,即: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制、承办调解员负责制、医调委合议制、医调委主任把关审核制,从制度上保障纠纷调解的公正性。
带着感情热心做好调解工作,对思想工作难度大的纠纷,调解人员亲自登门入户,到当事人家中面对面调解,由当事人上访变医调委工作人员上门调解。着眼于医疗纠纷的超前防范。在受理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调解一起医疗损害纠纷,宣传一次法律、医学知识,平和一处医患关系,向有关医疗单位提出一份防范医疗纠纷建议书,真正让调解效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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