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故意伤害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树周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案件的侦查人员及案件当事人到场参会,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与评议案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助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并就需要听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参会的当事人就该案分别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围绕案情分别向当事人、侦查人员、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经过独立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了依法审查,法律适用准确,释法说理充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于该案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霍群丽 王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