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艳新 杨浩战)“非常感谢检察院,感谢未检检察官给孩子一次重返校园、继续学业的机会,让我们家又有了希望……”8月23日,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将一面写有“未检执法暖人心 倾心帮教助成长”的锦旗送到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激动地对检察官表达谢意。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多年来,迁安市检察院始终秉持规范化、人性化办案理念,逐步完善优化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方式方法,加大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竭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院将人本观念与恢复性司法理论相结合,加强对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对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定期回访;对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尽量减少刑事诉讼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良影响,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同时,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加强心理疏导、经济救助。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该院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了解其成长环境,分析其违法犯罪的原因,评估其社会危害性及再犯可能性,作为办案参考,区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今年以来,该院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8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对于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他们联合司法社工开展观护帮教。两年来,通过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的未成年人有2人顺利考入理想的大学。
为避免反复询问造成的“二次伤害”,该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针对被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工作意见》,积极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机制建设,对涉未案件,承办人全面承担、全程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工作。同时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伤害,加强心理疏导,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测试、教育疏导,对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帮助受害人早日走出心理阴影,融入社会。
迁安市检察院还主动对接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公安、教育、卫建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积极推动校园安全建设;与学校、社会组织合作,建设高标准法治教育基地;推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常态化,以灵活接地气的方式进行预防犯罪宣传,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此外,该院专门制作的关于防范校园欺凌,远离性侵、毒品的动漫宣传片,通过网络媒体等平台免费推送给学生和家长,获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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