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正阳
王媛调走了。法庭里很多人喜欢称呼她媛姐,我却喜欢称她“老王”。2010年,她以书记员的身份入职,后成为审判员;在基层法庭磨砺了十年,现调入市法院,完成了从审判员到副庭长的二级跳跃。
还记得第一次跟她见面是七年前的冬天,我作为新人刚刚入职,分配到现在工作的地方——白塔法庭。当时法庭条件艰苦,只有她屋里有个很大的电暖气。冬天最冷时,我便常常赖在她办公室取暖,一来二去也就熟识了。
我作为一名书记员,平时主要工作就是送手续、整理卷宗、帮助庭长处理一些法庭的日常琐事,因为不是法学专业毕业,起初我对一些法律条文并不是十分精通。有一天,老王突然问我:“你就不想考个司法考试?以后没准还能当法官。”我说我对自己没信心,但她一直鼓励我:“哪怕不是为了考试,学点东西对于工作也是有好处的。”得到我要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答复,她竟然自费给我买了好几本很厚的教材!之后的半年里,她一直督促我学习,甚至到考试前,还一直问我准备好了没有,书看到哪里了。
那年,老王报了公务员考试。每天除了工作,就是看书、刷题。在她的感染下,办公室的同事也掀起了一股学习小风暴。我也在其中。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们庭长发现了我的进步,给我分配了新的任务——辅助办理一些简单的婚姻案件。我是个爱面子的人,答应了就要做好。然而现实却很残酷,我除了那半年系统学习了些法律知识外,基本没有什么法律知识储备,更不要说审判实践经验了。面对案子一时无从下手,做调解与当事人交流时,也常常不知道发力点在哪里。于是,老王就成了我的“法律顾问”。只要办案中遇到不懂的地方,我就去找老王请教。一来二去,我在老王这里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慢慢地也可以顺畅地跟当事人交流,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了。
老王一直是我们法庭的学霸,考公务员一次过,而且是第一名。后来司法系统改革,她又分到我所在的团队。我就更加名正言顺地从她那里汲取免费的“法律辅导”了。在她的帮助下,我从一个打打字、送送手续的迷茫小弟,逐步成长为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司法干警。
老王有个外号叫“王本院”,这是我和同事们一起给她起的。老王之所以变成“王本院”是因为每当我们写判决不知如何更精准地表述“本院认为”的时候,都会拿着判决书找老王给参谋参谋,而她总是能抓住关键,且言简意赅。我们庭长曾一度觉得我写判决又快又好。其实我心里清楚真正该夸的是我的“老师”——老王同志。
和老王在一起共事的七年间,她教会了我不少东西,是我的良师,同时也是我的指路明灯,不断在用她自己的进步激励着我向前、再向前!
(作者单位:沙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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