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和省评选表彰周期计划,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共同承办的第十三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评选活动于9月10日启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凝聚和传递崇尚正义、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强大正能量,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河北建设。
此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 (群体)”评选活动的推荐范围是: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因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事迹突出,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