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瑶)9月7日15时40分许,高速交警徐水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保定北警务站执勤时,发现收费站内广场有一辆黑色越野车停在路肩,车上的男性驾驶人正在与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性乘客调换位置,遂上前查看,果然是有问题。
民警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车窗降下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询问女性驾驶人,是谁驾驶的车辆,其不假思索地称是自己开的车。民警立刻调出了公共视频,在证据面前,男性驾驶人郝某最终承认自己是酒后驾车。
据郝某称,中午他在易县与人聚会喝了酒,在回保定的路上,一开始是同车的女同事驾车,但是开了一段路后,郝某主动要求驾驶,同事拗不过,只好答应。在临近收费站时,他们看到有交警在执勤,心虚之下才停车互换了位置,不料还是被抓了个正着。
民警对郝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郝某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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