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孙赵宇:
本院受理刘建明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吴硕典当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9月30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吴硕名下车牌号为冀A156MX、冀AN2786两辆机动车。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标的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玉: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颐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曹辉波、石家庄环位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潘兰芬与被告曹辉波、石家庄环位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3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胡贞蕊、郑艳平:
本院受理原告梅士超与被告胡贞蕊、郑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兆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白学财:
我院受理原告王少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31民初10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平山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诉裁团队2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全方:
我院受理原告梁岁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在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31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平山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诉裁团队2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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