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田县人民检察院、玉田县河长制办公室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共同签订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
该机制的建立,是落实河流管理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体现。据悉,玉田检察院将进一步统筹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职能,积极破解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河渠治理难题,依法推进河渠生态保护工作。
付玉光 马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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