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晓东)高速交警昌黎大队紧紧围绕“减量控大”部署开展工作,防事故除隐患。9月8日,昌黎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起准驾不符且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当日7时20分,执勤民警路亚伟在抚宁服务区执勤时,在对一辆号牌为“冀J8R***”的大型汽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董某所出示的驾驶证字迹模糊,有伪造的嫌疑。经过进一步核查,董某准驾车型为B2,而其出示的A1驾驶证系伪造。
经再三询问得知,董某承认了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涉嫌实施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车型、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9日,该大队对当事人董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5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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