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7日
第05版:法院周刊

“一引领四融入”践行司法为民

——沧州中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纪实

□ 崔红亮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注重发挥党建的政治引领作用,学史明理、学史力行,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队建审判执行、融入中心大局、融入社会治理、融入群众需求等方面,通过实施“一引领四融入”,倾听民声民意,打造民生工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 坚持政治引领

推进队建审判执行

沧州中院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引领作用,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学史明理、学史力行,筑牢政治忠诚。5月上旬和6月份,该院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和任务部署会,着眼社会民生“十大领域”,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思想发动。7月份以来,通过开展司法为民“大走访”、民生问题“大解决”、便民举措“大优化”、工作机制“大完善”、联系群众“大畅通”、服务质效“大提升”等特色创新方式,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提升为民实践服务质量。

沧州中院党组作为“一线指挥部”统筹部署,带头引领示范,明确目标任务,机关党委履行“一线指挥所”具体职能,各党支部凝成“一线战斗堡垒”团结核心,全体党员争当“一线先锋骨干”示范表率,“四个一线”共同发力、共识共为,聚焦服务群众,办实事促质效。

他们主动承接全省法院全要素流程化办案模式改革试点任务,打破传统的“一人全案”“单线推进”工作模式,实现执行案件的一体化管理和分段式办理。新办案模式运行以来,结案平均用时同比下降51天,执行完毕案件数较去年同期提高3.4倍。

■ 融入中心大局

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8月上旬,沧州市委开展“转观念促发展,转作风促落实,对沧州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沧州中院党组积极响应,融入和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职能,对照“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要求,凝心聚力、细化举措,推出“法官联系人”、多元解纷大数据平台等3个项目5项具体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他们着眼“六稳”“六保”任务办实事、解难题,明确8个方面整治重点内容。依法对涉民营企业诉讼案件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有力保障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努力将法院的定分止争功能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切实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他们向改革要动力,向科技要成果,全面推行无纸化办案模式,有效减少卷宗的线下流转,全面压缩上诉案件移送周期,助推案件效率提升。上半年,全市法院网上开庭5695件,网上质证23195件,网上送达33755件,网上阅卷51905件,各项数据持续领跑全省,构建了流程全贯通、业务全覆盖、机制无缝衔接的诉讼服务体系。

■ 融入社会治理

助力和谐平安建设

沧州中院着眼社会需求,自主研发沧州特色多元解纷数据共享新平台,涵盖沧州全市936名调解员、多家调解组织,将法院“冀时调”系统和地方“一轴八员”系统深度对接。通过案件相互推送,实现与地方其他综治单位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联动共治,实现案件流转、分流办理、过程控制、指标统计等。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向“一轴八员”推送案卷1834件,成功化解843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他们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学史力行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解纷模式,形成了以党政主导、非诉为主、诉非衔接、专业审判为基本体系的架构。指导各基层法院站在推进基层治理、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乡村振兴的角度,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黄骅法院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举措、肃宁法院的品牌调解室调解员、盐山法院的“十调联动”模式等走在前面,形成参与社会治理、覆盖县域全层级全领域的新格局,维护社会稳定。

■ 融入群众需求

排忧解难为民服务

沧州中院在开展“10+3”诉讼服务便民措施基础上,持续推出25项执法办案便民利民措施。该院着眼解决审判执行矛盾困难和棘手问题,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率,有效化解群众诉讼难题。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让当事人诉求依法及时得到维护。全力保障困难群众行使诉讼权利,依法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金200余万元。

他们依托“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办实事解难题”“百名法官‘四进’”系列活动,积极联系走访,加强法律指导,倾心为民办事,出具司法建议,强化府院联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员额法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向前延伸司法服务保障触角,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屯,走访困难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组织法律讲座,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案例解析、风险提示等多样化服务。这项机制实施以来,沧州全市法院线上线下共联系走访单位企业18241次,提供法律咨询17250次,进行法治宣传8980次,发出司法建议318条。

沧州中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用心用情服务百姓,以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践行为民宗旨,以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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