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7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崔成欣、耿彦艳:

本院受理原告李占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冀0110民初4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洪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西县支行诉被告王洪涛、刘媛媛、唐山市银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27民初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迁西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赵金清:

本院受理原告陈文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洒河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迁西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凌立中:

原告宋开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7民初5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迁西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时海东:

本院受理原告杨金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洒河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迁西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马保山、牛惠英:

本院受理原告李坤宇、张兆华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方式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白银楼:

本院受理的李宝成与白银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08民初291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08执5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吴明春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52943,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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