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价值导向和内在逻辑的统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作了具体规定,明确成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工作,研究解决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范围,主要是每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的相关立法项目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