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连升 张怡)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居民侯某某购买了一辆新车后,当晚便在自己家院内燃放起鞭炮庆贺,不料乐极生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9月21日晚9时许,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西大街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给周围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造成了较坏影响。副区长、山海关公安分局局长徐型伟立即带领分局治安大队、西大街派出所等警力赶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某小区周边进行查找。经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民警在某胡同一居民院内发现有鞭炮燃放后的纸皮,通过仔细调查、走访,发现该居民家当晚确实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办案民警立即将嫌疑人侯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民警批评教育和法治宣传后,侯某某承认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山海关区全年全域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家有喜事需要庆贺一定要选择安全合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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