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吴春雷)近日,固安县公安交警大队宫村中队民警在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驾驶人未系安全带,遂示意其靠边停车,对其进行安全提示。交警走近驾驶人时,发现此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竟达到了200 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化验,结果为188.2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李某某承认,早晨禁不住刚下夜班的朋友相约,一起吃饭喝酒,醉倒后便睡了近十个小时。下午醒来忽然想起有车货要按时送达,便强打精神驾车上路,根本意识不到还要系安全带,刚上路便被执勤交警查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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