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槐树镇村民吴萍与吴来是堂姐弟,还是姑表亲。两人的纠纷,也是从亲戚的理论上开始的。
吴萍的舅舅吴水,膝下无子,早年收养外甥女吴萍为养女;而吴水,正是吴来的亲叔叔。这样,吴萍、吴来二人就亲上加亲,和睦相处多年,直到去年土地确权。
原来,吴水名下有1.02亩承包地。在其去世后,因吴萍不在农村居住,承包地就让吴来耕种。吴来每年给吴萍125公斤小麦。去年土地确权,吴来耕种吴水的1.02亩承包地,到了吴来名下。
得知情况后,吴萍立即找到堂弟吴来,要求将养父的承包地确权到自己名下。但吴来不同意,两人闹得不可开交,扬言要打官司。
1.02亩承包地,究竟属于谁?
槐树镇专职调解员黄永茂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
他首先找到吴来,了解了实际情况。吴来承认:这1.02亩承包地,是叔叔名下的,但自己耕种多年,承包权应该归自己;况且,叔叔去世时,自己也出了2000元钱,继承叔叔的遗产说得过去。
为了弄清真相,黄永茂又找吴萍。吴萍说:养父去世时,堂弟吴来确实出了2000元钱,但是,自己把养父的房产和宅基地都给了吴来;吴来出的钱也与承包地无关。
弄清情况后,黄永茂又找到吴来,先说法律,再念亲情,多角度进行劝说。从法律角度讲,吴萍是吴水的养女,履行了赡养义务,是合法继承人,包括土地承包权。而吴来作为侄子,就没有这种权利。从亲情上讲,吴来、吴萍不仅是堂姊弟,还是姑表亲,亲上加亲,不该为了这点小事伤了感情。
调解员的一席话,说得吴来低了头。他思考了一会儿,低声说:承包权归她可以,但地我还要种。
事情有了着落,黄永茂马上与吴萍联系,又从亲情到法律反复讲解,希望她宽宏大量,念及亲情,做出让步。吴萍慷慨大度,答应只要把承包地确权到自己名下,其余不计较。
根据双方提出的要求和条件,调解员拿出初步意见,吴萍、吴来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吴来承认承包地归吴萍所有,待有机会或国家政策有变动时,进行纠错,将承包地确权到吴萍名下;承包地暂时仍由吴来耕种,每年给吴萍300元租金。
1.02亩承包地归属明确了。9月5日,纠纷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一场由承包地确权引发的纠纷最终化解。(文中除调解员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鲍娜军 冯仓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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