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韩毅)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强制执行,因其执行对象是未成年子女这一特殊性,长期以来一直是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中的难点。9月13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干警通过耐心工作、情法结合,顺利执结了一起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2009年,刘某与王某按照习俗举行典礼并同居生活。2010年二人生育长女,2011年生育次女,其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19年,二人因感情纠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判决。法院判决长女由刘某抚养,次女由王某抚养。判决生效时,两女儿均跟随王某生活。不久后,刘某称孩子爷爷生病,让两个孩子回家看看爷爷,但在将两个孩子带走后,拒不将小女儿送还王某。王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刘某归还次女的抚养权。
由于王某已有半年多未能见到女儿,心情比较急躁,一说到孩子就泣不成声。执行干警韩建伟耐心劝解,一边稳定王某情绪,一边积极与刘某沟通,告知其大人之间因矛盾无法共同生活,不要让孩子卷入大人的纷争,这样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同时,积极寻找外援,与刘某的亲属取得联系,让他们劝说刘某配合法院的工作,自觉履行法院判决。
为进一步进行调解,韩建伟将双方约至法院。在调解现场,两个女儿尤其是长女,情绪异常激动,拉着妹妹就是不让其跟着母亲走。刘某还口口声声说:“我完全配合法院的工作,但孩子就是不跟着王某走,我也没办法。”但在看到刘某不停对两个孩子使眼色后,韩建伟分析其很有可能在家里对孩子进行了教唆行为,导致次女“不愿意”跟母亲生活。考虑到两个孩子尚年幼,不能给孩子造成伤害,他果断终止了此次现场调解工作,让双方先各自回去。
随后,韩建伟再次联系刘某,先是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告诉他这样争执下去对孩子的不利影响,又向他说明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韩建伟耐心地释法明理下,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小女儿送到了王某身边。王某接到女儿后,第一时间给韩建伟打去电话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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