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胡康)近日,武强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11月, 袁某某等5名被告人在禁猎期内驾驶摩托车,头戴照明设备,猎捕野鸡。经鉴定,被猎捕的野鸡系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
办案检察官认为,5名被告人非法狩猎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而且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适格主体不提起或者没有适格主体的情况下,提起公益诉讼,依法追究破坏生态者承担侵权责任,更是对潜在的破坏行为予以警示。
今年9月6日,该案在武强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袁某某等5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及事实均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愿意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
“打击只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希望通过本案的办理,让更多人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增强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办案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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