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雅文)“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不仅挽救了我们员工,还避免了企业因此可能受到的不良影响……”9月14日,两名涉案人员所在企业的负责人向保定市竞秀区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该企业员工韩某某、赵某某受企业委托采购保安制服,在采购过程中无意将警用制服当作普通保安制服购买,后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机关以二人涉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竞秀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依法传唤了韩某某、赵某某,了解相关情况。经依法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韩某某、赵某某主观上并不是为了购买警服,客观方面也不存在利用警服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及破坏警用装备的管理秩序、危害人民警察权威的行为,不符合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的主客观方面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建议对二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9月10日,经过检察官联席会、听证会和检察委员会讨论,该院依法通过了对二人绝对不起诉的决定。
“企业职工构成刑事犯罪对企业声誉的影响极其恶劣,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也体现了法律监督职能对民营企业的保护,于法有据、于情有理。”人民监督员评价道。
“不起诉决定不是最终的结果。”竞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伟表示,该院将采取一系列举措,针对该起案件所反映的企业管理与市场监管方面的问题进行治理,及时有效送法进企,开展法律宣讲,帮助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同时,针对市场监管的相关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店铺进行排查,从根源上减少生产、销售环节的违法犯罪,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幸福之区、品质之区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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