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直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就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及食品原材料采买储藏等进行了严格细致检查。检察干警还针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儿年龄段成长呈现的阶段性特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幼儿园食堂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图为检察干警正在对食堂操作间的环境卫生进行仔细检查。 李丹 陈旭阳 摄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