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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入口关”
《条例》对辅警招聘标准和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招聘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辅警用人额度范围内提出,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招聘。
《条例》加强招聘岗位时的回避,严把“入口关”,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防止辅警和人民警察因利益关系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层级化管理和考核制度。对辅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辅警层级评定、解聘续聘、评优评先、层级升降、薪酬调整的依据。
拴住心留住人
由于工作待遇保障不高、发展前景不明,导致辅警人员大量流失。为了拴住心留住人,《条例》加强了职业保障。规定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为一线协助执法执勤以及高危险岗位的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调辅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辅警参加健康检查,体现对辅警人员身心健康的关爱。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辅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同时,《条例》明确将辅警薪酬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保险和日常管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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