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王絮冬
“这两年我们平坊乡于营村里的治安真是好,感觉出门一个星期都可以不用锁门。”9月22日,村民老刘自豪地对记者说。近年来,滦平县为提升农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经过多年努力,被命名为省级及以上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社区共达到9个,形成了“小事不出组(楼),大事不出村(区)”,文明和谐之风吹暖田间街头。
党建引领法治兴
滦平县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探索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的乡村治理之路,着力建强党支部,把打造民主示范村升级版与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党对打造民主示范村升级版的领导,着力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良好的党风带动良好的村风。
“于营村虽是一个小山村,但村民安居乐业,最关键的是强化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发挥村党支部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滦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玉哲说。
普法宣传立根本
在这9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内都设有法治宣传栏和法治一条街的绘墙工程,文明示范街共绘制了126面墙,近3000平方米,内容包括传统文化、农耕文化、法治宣传、美丽庭院等。此外,每个村的图书室还有35种法律书籍,共计127册。每个村还经常开展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探索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传播文明新风尚,村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明显提高。
滦平县对村级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制度,专门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主要负责人,小组成员共6人。村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定期带领村民学习法律知识,带头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同时,县法宣办结合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采取干部联点、扶贫济困、送法下乡等措施,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相关法律条文解读和真实案例分析,积极引导村民学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生活秩序,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八五”普法以来,该县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
合力共建谋发展
“本月由我公司开展的帮扶志愿活动已顺利完成,现将实际工作简单汇报……”这是9月20日,在中兴路街道会议室召开的辖区内企业参与社区治理座谈会上,某企业经理在作汇报。
中兴路街道将企业已成立的社会组织纳入街道社会治理范畴,将企业承担的社会任务和街道承担的服务职责联合起来,共同开展社区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允许企业社会组织在开展社区公益志愿活动的过程中,加入业务宣传内容,以便激发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同时,街道设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专项基金,制定了基金使用办法,对符合标准的社会组织提供一定的资金帮扶,重点对居民自发成立的社会组织,给予资金政策上的倾斜,使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无后顾之忧,能够充分发挥其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截至目前,该县已联合辖区内企业5家、120个业主委员会,共引导建设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10个、平安巡逻类社会组织18个、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17个、矛盾化解类社会组织6个、议事平台类社会组织13个,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专业化作用,开展社会治理活动150余次,现场解决实际问题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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