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30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滦平法院成功调解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河北法制报讯 (肖斌)近日,滦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阐明利弊,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平县支行代理人与被告马某某、张某某当庭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马某某、张某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7月24日,被告马某某、张某某向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平县支行申请借款47万元,双方就利息、逾期利息及归还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后被告张某某领取了借款。借款到期后,原告信贷员多次催讨债务,被告称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还款。今年8月,原告将被告马某某、张某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主要在于二被告因资金短缺,目前无还款能力。

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针对案情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并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力争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法官一方面对原告公司代理人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其能够理解被告马某某、张某某的现状,以让对方偿还借款为最终目的,耐心地处理此问题;另一方面引导被告马某某、张某某积极筹措资金,早日还款。

通过“背对背”式的劝导和“面对面”式调解,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当事人讲解金融借款合同有关法律问题,并阐明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同时,从个人、家庭、社会等因素向被告释法明理,使其了解到欠款不还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解释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好还款方式等事项。该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在尊重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仅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更能真正化解矛盾,还可以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深切体会到法院的温暖。”办案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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