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30日
第10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罗阳与吴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1月2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吴硕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45号建投十号院12-1-701等2处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1月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32号18号高层住宅楼2-1202号不动产,建筑面积93.7平方米。起拍价:103816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朱法官,电话0311-86986806,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1月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东平路1号华丽庭院3-2-802号不动产,建筑面积:130.11平方米。起拍价:1625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王法官,电话0311-83071991,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沿东小区8-2-701号不动产,建筑面积:63.81平方米。起拍价:672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王法官,电话0311-83071991,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会勇:

我院受理原告张金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在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31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平山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诉裁团队2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胜军:

本院受理原告成伟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10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郭占龙:

本院受理原告赵贵敏诉被告郭占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2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西兆通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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