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支行诉被告张志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庞丽松:
本院受理原告张大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83民初23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凯: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娜与被执行人刘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中依法拍卖刘凯所有的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大李庄村南奥克兰风情小镇房产一套(房号为:F22-10-2)。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物抵债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凯: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韩涛与被执行人刘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中依法拍卖刘凯所有的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大李庄村南奥克兰风情小镇房产一套(房号为:F22-9-2)。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物抵债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市丰润区东陆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你与申诉人唐山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诉人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位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民再1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本院(2018)冀02民终8280号民事判决及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7)冀0203民初4395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重审。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封空分集团仪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开封空分集团仪表有限公司、开封迪尔空分实业有限公司、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2014)唐民再终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申请人张凤武、农必勇依据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3日作出的(2012)廊刑初字第76号生效判决,于2021年9月29日向保定市直隶公证处申请办理了编号为(2021)冀保直证民字第6895号的提存公证,已将该判决中民事赔偿部分提存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请郑林曦自2021年9月29日(提存之日)起五年内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行使上述判决中取得的债权。
联系电话:0312-3013668
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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