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浩:
本院在执行王来军与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10执18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限制高消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瀚鹏: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振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周向锋: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振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建辉: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振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雪军:
本院受理原告高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桥东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邑县人民法院
公告
我处于2021年9月27日受理了梁二成商铺租金提存公证,梁二成交来商铺租金共计24000元提存款,具体商铺位于平山县冶河花园小区19号。因出租人河北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无法联系,且因涉诉上述出租商铺已被法院裁定权属转移。
请上述租金权利领取人,持相关证明或者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本公告、身份证明等材料及时与本处联系,办理领取上述提存款(商铺租金)的事宜。
河北省平山县公证处
公告
陈玉春:
本委受理你诉河北汇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提奖等事项劳动争议一案(栾劳人仲案〔2021〕第67号)。因与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本委定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9点在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仲裁庭(栾城区鑫源路1号)开庭审理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请准时出庭,否则本委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栾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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