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助理 李晓晓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一场交通事故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死者张大爷不满60岁,肇事者是年轻的女司机小孔。小孔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右转弯途中撞上驾驶电动三轮车直行的张大爷,导致其当场死亡。交警队认定小孔负事故主要责任,张大爷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件到我们团队后,我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家属,了解到张大爷的家属情绪非常激动,不接受任何道歉和调解,要求必须重判肇事者。小孔驾驶的机动车只有交强险,最多只能赔偿12万元。其被羁押在看守所,家中的幼子不满两周岁,丈夫在事故发生后便外出失去联系。
经多方辗转,我联系上小孔的伯父。他说小孔的父亲前几年得癌症去世,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他心疼侄女,表示同意赔偿,但和亲戚一起最多只能出20万元。我给张大爷家属打电话告知此数额后,张大爷的儿子小张愤怒地喊道:“最少40万元,少一分钱都不行!”
至此案件陷入僵局。我把张大爷家属的调解意见转达给小孔伯父,小孔伯父表示他们经济能力也很有限,十分为难。我说,如果张大爷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数额可不止40万元,且这个赔偿迟早都得履行,一旦判决下来还要被强制执行。小孔的孩子还小,也需要母亲的关爱。张大爷已经不在了,我们换位思考,于情于法都需要赔偿他的亲人。过了几天后,小孔伯父给我打电话说可以再加5万元,赔偿对方25万元。
我通知张大爷家属来到法院,这次来的是张大爷的老伴王大娘和儿子小张,我告诉他们肇事者小孔的家属可以赔偿25万元后,小张说:“李法官,我们家人生气的地方是事情发生这么长时间了,肇事者至今不仅不赔偿,还连个道歉都没有,我们无法原谅她。”我耐心地听完他们的倾诉,也向他们说明了小孔的处境。这时小张说:“如果他们有诚意,我们可以做出让步,最少赔30万元。我们可以调解。”听到小张的调解意见,我再次拨通了小孔伯父的电话,向其转达了小张做出的巨大让步,小孔伯父电话里当即同意调解数额,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除保险公司的赔偿外,小孔家属赔偿张大爷家属30万元。
8月20日是约定好双方调解的日子,我早早来到单位准备调解手续。上午10时,双方来到我的办公室,按照之前的调解方案,小孔家属支付张大爷家属30万元,张大爷家属为小孔出具谅解书。就在双方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小张又说:“我爸爸的电动三轮车是花2400元新买的,现在已经被撞得不能骑了,不赔吗?”一句话又掀起了风浪,小孔伯父说30万元里已经包括了电动三轮车的损失,小张说不包括,双方拒不退让。我赶紧劝小孔伯父说,之前咱们做了那么多的努力,不能因为这2000元就功亏一篑。小孔伯父最终妥协,又让家里转了2000元钱。
随后,小张和王大娘领到赔偿款后为小孔出具了谅解书。手续都办好后已过中午。
下午上班后,经过领导审批,我们当即为被告人小孔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赶往看守所对小孔变更了强制措施。小孔表示十分感谢亲人和法院的帮助,也一定吸取这次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