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宽城法院集中发放非法集资退赔款118万余元

图为法院干警发放退赔款。    吴静 摄

河北法制报讯 (吴静)9月27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发放张某、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退赔款,成功将118万余元集资款退还至30余名集资参与人手中。

2012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孙某某以某板栗种植专业合作社、某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依托,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发放传单等方式,以高息回报做诱饵,吸收社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额1050万余元,给30余名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125万余元。

2021年9月8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诉至宽城法院。宽城法院在严厉打击非吸犯罪的同时,兼顾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主动加大对被告人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案件审理期间,经承办法官曹飞燕释法析理,被告人张某、孙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退赔款118万余元,用于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经与公安机关、公诉机关等沟通、核实,法院刑庭干警制作退赔明细表,逐一联系集资参与人,并于9月27日进行了集中退赔,顺利为各集资参与人挽回了损失,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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