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裴保文:
本院受理张书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8日10时在本院杨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名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郑福强、韩金洋:
本院受理(2021)冀0202民初955号原告唐山威腾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玉田县北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郑福强、韩金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208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魏建军:
本院受理(2021)冀0202民初2239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诉被告魏建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208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健:
本院受理(2021)冀0202民初2242号原告王晓庆诉被告张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208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齐阳:
本院受理原告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诉齐阳、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知民初5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程晓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支行诉被告程晓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4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郭永丰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92540,特此声明。
李子刚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68749,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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