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今年以来,兴隆县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定“四个坚持”,积极推进乡村治理向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发展,实现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同频共振,让群众既有幸福感,又有安全感。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壮大乡村治理队伍。兴隆县委政法委强化措施,加强各乡镇综治队伍和各村班子建设,整合基层平安建设队伍,明确职责任务。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1‰的要求,该县组建了6384人的专兼职巡逻队,平安志愿者人数达到4.4万人。按照一村(居)一名网格员设置县级网格员297人,乡镇级网格员3308人全部下沉到基层,使得大量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被化解在源头。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乡村治理重点。该县围绕乡村治理主体弱化,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高,个别村矛盾多、治安差、民风不正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健全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架构、共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县乡村三级联动、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社会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平安村”创建主题活动。
坚持制度保障,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该县开展“村规民约”“信用社区”“诚信单位”“诚信居民”“道德银行”建设活动,完善全县信用信息,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同时,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今年以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解答群众来访咨询 480人次,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解答群众来访咨询300多人次。
坚持综合治理,确保乡村治理取得成效。该县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在日常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基础上,每季度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今年以来,该县化解矛盾纠纷452起。同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快侦快破现行案件,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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