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涞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郭敏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
据悉,考虑到该案系二次起诉且经诉前调解未成功,法官郭敏红做两手准备,预定法庭准备开庭的同时仍不放弃调解工作。在郭敏红的努力下,终于,在开庭前一小时,原告代理人来电表示,双方经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已收到被告转账的货款241000元,对法官所做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并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在开庭前一小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霍群丽 黄雪影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