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真真)近日,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利用两天一夜时间,冒雨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此案源于该院2021年1月5日审理的一起案件。刘某某诉武邑县某煤业有限公司、扈某年欠款不还,扈某年之妻芦某玉、武邑县某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扈某芳被一并告上法庭。经审理,景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武邑县某煤业有限公司、扈某年、芦某玉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偿还原告刘某某借款本息合计392.3127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方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刘某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始终不配合执行,且其负债较多,名下财产均已被查封、冻结,基本没有偿还能力,案件一度陷入困境。经过认真研判,执行干警将该公司院内的2000多吨煤锁定为新的突破口。
然而刚准备对这些煤进行拍卖,新的问题又浮出水面。一方面,被执行人对拍卖其名下的煤有很大抵触情绪,多次表示不会配合;另一方面,这些煤数量较多,而且存放地交通极不方便,且拉煤时容易产生大量粉尘,可能会给周边群众带来不便。
“先给被执行人做通思想工作,再借助最近连续降雨的天气,趁雨天降低粉尘污染的影响,尽快把这些煤执结到位!”确定了工作思路后,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负责与被执行人沟通,情法结合对其进行劝解,告知其拒执的严重性;另一路实时监控煤炭动态,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时刻准备雨天执行。在大家齐心协力下,事情有了进展,被执行人终于放弃了抵触情绪,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恰逢雨天,该院执行干警马上出动,利用两天一夜时间,将2000多吨煤全部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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