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法官,您收到锦旗了吧!真心谢谢你们,这么快解决了我的案子!”电话里,李某激动地向涞水县人民法院法官翟爱红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在办理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翟爱红发现电子卷宗不全且缺乏纸质版诉讼材料,遂第一时间告知原告送交纸质版材料。收到材料后,翟爱红对卷宗进行了认真分析,同时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发生始末,详细掌握案件情况,并协调各方关系。庭审过程中,翟爱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听取原、被告陈述,一一核实相关证据,充分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并在庭后5日内便向双方送达了民事判决书。
李某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遂把锦旗寄到法庭。
霍群丽 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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