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其余生产线因公司账户被冻结暂时停用。再对该公司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犹如釜底抽薪,势必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随后,执行干警灵活调整执行方案,向第三人承租方厂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厂家将支付给被执行人的租金打入法院账户,并多次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双方沟通。最终,被执行人某建筑陶瓷公司自愿将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所得钱款用于偿还借款;申请执行人刘某也同意解封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企业也得以恢复正常经营,案件圆满解决,双方皆大欢喜。
执行工作既要有人性温度,更要有霹雳手段。在“夏日风暴”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远赴江苏查扣车辆。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当天便将剩余的近40万元执行款转账至法院账户。该案件用时不到一个月便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裕华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63人次,限制高消费1324人次,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解“急”:省“费”减“累”更便民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2019年中旬以来,裕华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以打造“无讼村居(社区)”为目标,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并在辖区9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及循环化工园区高标准设立了11个法官工作站,实现了矛盾在一线调处、问题于一线解决。2021年,裕华法院继续探索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的模式,将社会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列入法院工作总体规划,通过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行业调解的作用,拧好诉源治理“减压阀”。
原告杨某某因病到某诊所就诊,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加重,经诊断为急性肝功能衰竭前期。杨某某认为诊所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其损害,而被告认为诊疗行为与患者病情加重没有因果关系。原、被告争执不下,双方矛盾激化。
受理此案后,裕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就案件事实进行了基础调查,发现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遂将案件委派至石家庄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引入专业力量参与诉前调解,并做好法律支持工作。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杨某某得到9000元赔偿金。一场原本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化解,双方均对调解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裕华法院一直秉承“群众之事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前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除了与医调委的合作,还积极构建商会调解、道交纠纷调解,引入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人民调解组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当事人纠纷多元、快速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需求,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和诉前状态。今年1月至9月,裕华法院诉前调解纠纷3671件,调解成功率达55.83%,各类纠纷调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度的明显提高,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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