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谢某某与邢某某、梁某某加工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在安平县人民法院再审开庭审理。该案由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令安平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本案的办理,是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要求,承办检察官全面认真审查案卷,依法开展调查核实,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全程出席再审法庭,发表监督意见,切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实现了双赢、共赢和多赢。
孟翔 吴芮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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